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EGL 英文研習申請,追蹤三年成效 (最近更新:2013/06/21)

研習計畫發起日期是2013/06/11. 以下內容是倒序排列,即最上面內容是放置最新沿習產出。
2013/6/21
發表對「金融機構管理」中譯本教科書的勘誤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robert-liu/20130621-english-conference/617886841555881
2013/6/20周四,雖然被抵制與杯葛,仍要繼續作。
https://www.facebook.com/robertjcliu/posts/618667988144433
2013/6/19
第一個具體成果是論文被「證券市場發展季刊」接受

https://www.facebook.com/robertjcliu/posts/618667988144433
2013/6/17 [星期一] 下午 06:04
主任,
我這兩天和黃小玉聯絡過,到民間機構上課研習。
但是否可行,完全由系主任決定「1.研習補助之規定為:參加系所專業發展領域有關之國內研習
所以,你再度欠我一個道歉。
公然汙辱我,說請開一個「研習證明」是造假。
上次,我5/26給掌櫃報名,截止日是5/29,僅有三天截止日,
他不僅轉信給你,也有提醒你。
你不僅沒跟我道歉,還怪我沒 forward 給妳。
這種事情別人也不相信你是故意的。
我再說一次,我沒有說你陷害我,我說你搞動作,要控制與支配。
正如同,保金系老師提供一個可以試用免費虛擬交易所的機會,
系上沒有任何人有意見,妳確傳達錯誤訊息,說系上老師反對。
我有對應外系提合作計畫,週五會在他們的研討會談細節,
之後,我會再將我的公文呈一次。
你如果不准,你要在上面批原因。這是你的義務。
劉任昌 

From: 黃小玉 [syhwang]
Sent: 2013/6/17 [星期一] 上午 08:51
To: 劉任昌 [robertliu]
Cc: 研發長
Subject: RE: 關於研習,請問是否可以在所謂「認證機構」類似補習班上課?
劉老師您好
1.研習補助之規定為:參加系所專業發展領域有關之國內研習
2.程序為申請者應於參加日之前上簽核准
3.我們會以簽呈批示為執行依據
敬祝  教安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研發處學術推廣組組長
黃小玉
(02)26585801#2410
-----Original Message-----
From: 劉任昌 [robertliu]
Sent: Sunday, June 16, 2013 9:52 AM
To: 黃小玉 [syhwang]
Subject: 關於研習,請問是否可以在所謂「認證機構」類似補習班上課?

黃老師,

上次問題謝謝妳。讓我可以在下學期去應外系修寫作與會計系修中會。

另外一個我目前正在進行的問題是,我正在民間英語補習班學習英語表達能力與論文寫作。
(如圖片所示)
我會繼續上下一梯次的課程,請問,在妳任內,是否有此案例可循?
上課內容有課表,有出席證明,也有詳細的證書,說明我的研習成效。
我不知道這可不可以申請研習經費補助?

劉任昌

-----Original Message-----
From: 黃小玉 [syhwang]
Sent: 2013/2/18 [星期一] 下午 02:23
To: 劉任昌 [robertliu]
Cc: 研發長
Subject: RE: 關於研習,如果在學校修讀學分....

劉老師您好
1.學分班的課程是上課, 合於研習規定.
2.本校研習補助使用的是教育部獎勵補助經費,該項經費憑證核銷時,憑證開立單位必須非本校,不能自己賺教育部獎勵補助經費 .
3.故參加校外學分班課程可以補助, 參加校內學分班課程就不能補助了.
敬祝  教安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研發處學術推廣組組長
黃小玉
(02)26585801#2410

2013.06.11
最痛苦的經驗:寫簽呈。曝露自己給官僚受辱的機會。無聊? 無能! 無恥! 更無賴!
我應該是德明老師第一位 (六年前) 和學生一同去參加 TOEIC 考試的,我考 860 分,所以,我對英文學習已經盡力。
這學期,應用外語系辦理培育老師英語授課計畫,我是系秘那裏唯一報名的人。最後,系主任送出其他人的名字,而且沒有通知我。我喪失這次與本校外語老師接觸的機會,也就喪失利用本校外語老師長期合作與討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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