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補助教師研習經費
2015年12月7日 星期一
教師評鑑辦法
教師評鑑辦法在104.11.25之校教評會初經討論後,再付予人事室進行草案之修訂,本次修訂草案對照表如附,敬供您參閱,如有意見之提供,敬請
以下是我今天收到的信件:
統一由各院彙整後請院長或各院校教評會代表於會議中提出,謝謝。
說 明:
一、每次校務評鑑或訪視,均有委員對本校之教師評鑑辦法提出建議,認為「所有教師皆獲評鑑通過且分數偏高,建議檢討教師評鑑辦法之通過標準」。
二、本校教師每半年即接受一次績效評量,又於每四年進行一次評鑑,其目的及項目均同,實無需重覆施行,故進行本辦法之修訂,以短期績效評量之結果運用於長期之評鑑實施,以減省教師資料整理及行政作業時間之耗損,並依104.11.25臨時校教評會之決議將評鑑期程改為每年辦理。
三、九十六學年度起新聘之教師未能升等即視為不適任,該條款原訂之目的在提升教師之研究能力及改善師資結構,時至今日本校之師資結構已遠超越部定標準,教師之研究能力亦已有相當之水準,而本校自許為教學型之技職大學,實已無要求新進教師務必升等之需求,故研議廢除八年升等之條款,惟對教師之適任性檢視亦應有一定之配套,故另以集結教師協助系務之推動及評鑑結果取代之。
四、九十六學年至一0三學年度新聘教師得以擔任行政職取代八年升等期限。
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跨校策略比較
http://exam.chihlee.edu.tw/ezfiles/13/1013/img/1062/103402361.pdf
http://fd100.chihlee.edu.tw/ezfiles/17/1017/img/18/1030506.doc
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19742.html
http://fd100.chihlee.edu.tw/ezfiles/17/1017/img/18/1030506.doc
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19742.html
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2014.11.13. 開始研究「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評論:參加科技管理研討會應與擔任財金系教師之職務無關。況且,他是因為無能研究財金,且無能擔任保險工作,才在科技管理領域生存。)
(13:00). 花了二個小時寫研習報告,部分內容如下:
教師研習活動之法源依據是「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重要條文如下:
一、依規定補助進修、研究費用。 二、依規定向機關、機構或團體申請補助。 三、依規定改敘薪級。 四、協助進修、研究成果出版、發表或推廣。 五、列為聘任之參考。….
因此,教育部鼓勵與獎勵教師參與研討會之意圖,昭然若揭!帷當前許多教師將研討會論文發表視作形式應付,技職體系行政單位也不信任教師可能積極參加、交流之文化,也不知道主辦單位樂於為技職體系教師製作研習證明,導致教育部提撥之研習經費補助留任巧立名目辦理與發給研習證明之非學術機構。 在既有之法規與教育部函解釋下,建議: 第一、 比照科技部專題計畫申請,對於研習計畫申請者,應該簡略說明過去申請之研習支出,所獲得之教學或研究績效。 第二、 對於能提出主辦單位開具之研習證明者,仍該給予補助。鼓勵老師進行校際交流,也符合教師法第16條第1項「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之第3款規定「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第三、 再者,參與學術研討會之教師應提供餐與大會主題演講,如照片等證據。 |
訂閱:
意見 (Atom)



